来源: 阅读:8 时间:2024-08-20
办理林草种子经营许可证需要以下材料: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统一制式),需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若为单位,还需提供章程。
经营场所、生产用地权属证明材料以及生产用地的用途证明材料。
林木种子生产、加工、检验、储藏等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说明材料以及照片。
林木种子生产技术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的学历证明、技术职称证明或培训证书,同时提供与生产经营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当地林业植物检疫机构出具的林木种子生产用地无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证明。
从事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还需提供具有安全隔离条件说明材料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分证明以及照片。
生产主要林木种子、苗木的详细名录。若具有植物新品种权,还应提供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或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品种权转让公告、强制许可决定。
生产林木良种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国家或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的林木良种审定、认定证书或公告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根据《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整理,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当地林业部门网站上查询最新信息或直接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要求。